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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整治非法营运出新规:公职人员坐“黑车”将抄告单位并纳入考核 焦点日报

来源 : 央广网    时间:2023-04-23 14:39:20

央广网北京4月23日消息(总台记者任梦岩 贾宜超)近日四川省巴中市一条政策引起热议。4月12日,当地多部门发布《巴中市公职人员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变相从事非法营运行为抄告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要求对涉及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公职人员,交通运输部门将其信息抄告所在单位,并纳入相关考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此前不少网民反映,巴中市的非法营运黑车的确较多,但此《办法》是否有效果?采访中,巴中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也承认,仅凭他们是无法确认黑车里的乘客到底是否是公职人员,所以更多的还是巴中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的一种倡议。

《办法》由巴中市交通运输局、巴中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巴中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和市国资委4家单位联合印发。根据《办法》,被抄告信息人员所在单位收到抄告信息后,要加强对涉事人员的批评教育和后续监管,并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交通运输部门每月将抄告情况汇总移交同级创文办;市、区创文办将有关单位被抄告情况纳入巴中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的文明交通季度考核范围。

巴中市查处黑车(央广网发 巴中市交通运输局供图)

巴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何开军告诉记者,出台这一《办法》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在巴中市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公职人员要发挥带头作用。

何开军说:“在印发之前,我们提请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此事,同意出台此试行办法,一直到今年12月底,准备通过这种方式观察是否有效果。制定出台《办法》,目的是从内部制度层面约束公职人员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甚至是变相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发挥公职人员在交通文明建设当中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何开军解释,抵制非法营运是公职人员应该做的,一旦发现公职人员乘坐黑车,要告知其单位进行批评,并由创文办来进行扣分。由于不涉及违纪,所以纪委等部门并没有参与。

何开军表示:“在执法过程中,如果发现公职人员乘坐了非法营运车辆,我们就抄告公职人员所在的单位,明确了单位要进行批评教育。因为公职人员是不能乘坐黑车的,应该带头抵制。同时我们也抄告同级的创建文明城市的办公室,因为创文办应履行对所在单位的考核职能,比如交通局,如果有人乘坐非法运营车辆而被抄告,就扣其所在单位0.1分。对于乘车人,不存在纪律处分的问题,所以也没有组织部、纪委等部门配合。”

巴中市查处黑车(央广网发 巴中市交通运输局供图)

从4月12日《办法》实施至今,是否查处任何乘坐黑车的公职人员?何开军告诉记者,由于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没有强制获得乘客信息的权力,所以如果查处时乘客不配合,他们的手段也不多,《办法》更多是起警示作用。

何开军介绍:“《办法》出台之后,公职人员肯定不会选择坐黑车,有时可能坐了之后,在配合执法人员录入信息时,就会隐瞒身份,所以在执行的过程当中有难度,因为交通执法部门没有强制权,我们只能找公安部门配合。今后在执法过程中,《办法》的实施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是有难度的,因为《办法》才公布十几天,现在还在宣传阶段。同时近几天街面执法巡查当中没有发现公职人员乘坐黑车,这个文件的意义就在于给广大的公职人员提醒,要主动拒绝乘坐黑车,这是最积极的意义。”

为何要在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专门出台如此《办法》?记者查询资料发现,此前巴中市出台的类似政策还有不少,2018年、2022年巴中市也发布了整治非法营运的通告。在互联网上也能看到,当地经常出现乘车人与黑车营运者之间因为费用而产生的纠纷,出租车与黑车之间也时常发生冲突。仅2019年的行动中,巴中就查扣黑车3280辆,打掉非法营运团伙7个。当年,巴中市巴州区运管所原副所长何献忠充当恶势力“保护伞”被查处,根据当地纪委通报,其先后多次利用分管和负责执法工作的便利条件,为恶势力团伙通风报信,帮助逃避检查、打击。恶势力团伙不断发展壮大,有组织地实施了多起寻衅滋事案件,严重扰乱客运市场经营秩序。

当地出租车司机反映,现在巴中的黑车还有不少,很多网约车也不仅满足于网上接单,直接路上揽活,他们认为,根源还是执法不够到位。

司机甲:现在黑车还是很猖獗的,应该是跟政府部门管理不到位有关系。

司机乙:别的城市也有黑车,但是不会如此猖狂地跟出租车一样在街上去巡游揽客。早上在市政府门口附近下车的,如果去那里拍照摄像,就知道有多少人坐黑车了。

相关文件(央广网发 巴中市交通运输局供图)

这次巴中市四部门联合出台《办法》是否能有效遏制当地非法营运乱象?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认为,此举不妥。

顾大松表示:“更宜用提倡方式,比如提倡公职人员不要坐黑车,这种方式更稳妥。信息公布方式让很多人认为具有惩戒性质,但是违法行为应该是罚当其责,更应该针对黑车的车主进行处罚,不应该惩戒其他人。如果产生安全问题,司机应承担民事责任。”

顾大松认为,与其出台《办法》为创建文明城市“挣分”,不如考虑为何会产生这么多黑车,是否是当地交通供给还有缺口,政府更应该从根源上考虑这一问题。

顾大松说:“对这类问题还是应宏观考虑,政府更应该考虑出行的问题是否得到系统解决,交通的供给是否满足了老百姓的出行需求。公职人员的出行方式除了自驾外,其实有时会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或者准公共交通方式。这种供给方向的改善,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说很重要,政府应该在这个方面下更多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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