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3-052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资料图)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公司”)
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5月29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
董事11人,实际到会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志尧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参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
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9 名因从公司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对本次
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名单及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390 人调整为 1361 人,前述 29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份额,将根据入职年限、职位重要性、工作
绩效等因素,调整分配至《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确定的其他激励对象,本
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保持不变。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
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尹志尧、丛海、陶珩为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
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3 年 6 月 12 日为授予日,授
予价格为人民币 50 元/股,向 1361 名激励对象授予 5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尹志尧、丛海、陶珩为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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