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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劳斯: 克劳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 : 证券之星    时间:2023-04-07 00:55:06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作为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广大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原则,经过询问了解,基于独立判断,对以下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意见

如下:

  《关于关联股东拟向公司提供永续债融资的议案》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股东装备香港进行永续债融资,系为优化公司

资产负债结构,拓宽融资渠道,融资的额度和利率的设定与计收公允合理,相关

安排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关联股东拟向公司提供永续债融资的议案》提交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进行审议,并提醒董事会在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

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何斌辉、马战坤、孙凌玉

(此页无正文,为《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何斌辉:____________   马战坤:____________   孙凌玉:____________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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