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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北京2月16日电 16日,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于民事检察监督提出的更高需求,民事检察条线要深刻认识到案例指导工作的重要作用,既要做到案例的活学活用,更要以"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思维,来日常民事检察监督办案,以此不断提升民事检察办案成效。
案例指导工作是精准监督理念下的重要一环。冯小光解释说,对照人民法院审结案件量,检察机关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数字并不大,这就需要放大民事检察监督的效能,以点带面,实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监督效果。
之所以如此重视民事检察监督中的案例指导工作,冯小光表示,这是法律监督实践的必然要求。以第三十八批指导性案例为对象,冯小光解释,4个案例涉及3种案件类型,在民事检察监督实践中,均属于高发常见案件。
"指导性案例既有对依法能动履职等办案理念的阐释,也有对类案法律适用、事实认定的论述,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讲述了民事检察的生动实践,有利于各地凝聚共识,开展工作。"他说。
除此以外,第六检察厅在去年还发布了9批典型案例。谈及下一步工作,冯小光表示,在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要继续强化案例指导工作,联系社会发展、司法审判的实际,编写更多具有引领、规范价值的案例,借此推动民事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工作呈现蓬勃发展态势。冯小光介绍说,在办案数稳步提升的同时,支持起诉的范围也由劳动者维权纠纷向老年人诉请支付赡养费、残疾人维权、受家暴妇女权益维护等更多领域拓展。
冯小光向记者介绍,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制度是人民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可追溯到陕甘宁边区人民检察制度初创时期。民事诉讼法从1982年试行、1991年正式施行至今,均把支持起诉作为一项民事诉讼制度予以明确规定。检察机关支持诉讼能力偏弱的民事主体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切实保障民事主体诉权平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在去年3月份,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印发《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就检察机关开展支持起诉的原则、条件、案件来源、范围和程序等作出规定,有力地规范了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开展。
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是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践行,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承担着更为重要的职责与使命。谈及下一步工作,冯小光表示,要继续加强顶层设计,加大办案力度,为支持起诉的立法完善提供更多实践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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